法院裁定,这些信息是债务和还款承诺的有效证据。根据提交的证据,法院裁定支持原告,并命令被告支付261,500迪拉姆的全部金额以及相关的法院费用。通信显示,被告同意支付100,000迪拉姆的分期付款,然后是另外两个总计161,500迪拉姆的付款。尽管有此协议,被告并未履行任何付款义务,从而引发了法律诉讼。随后,原告提起诉讼,要求收回全部金额以及法院费用和相关费用。在其判决中,法院表示审查了双方在社交媒体上交换的信息,其中被告明确承认了债务并确认了还款时间表。阿治曼民事、商业和行政法院命令一名男子偿还261,500迪拉姆,因为他未能结清一笔同意分期偿还的个人贷款。根据法庭记录,被告借了这笔钱并承诺分阶段偿还,但未能进行任何约定的付款。
法院命令偿还261,500迪拉姆债务
阿治曼法院命令一名男子偿还261,500迪拉姆的未清偿个人贷款。社交媒体信息作为债务证据。